关于校园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17
    为落实9月17日上午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协调会的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迎检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1.做好行政楼外墙体、窗户、楼内走廊、会议室、卫生间的环境清理工作。校长办公室负责,22日前完成。

    2.宣传橱窗内容更新、补充。有关处室、各学院负责,22日前完成。

    3.学校道路、草坪修缮,墙面、宣传橱窗小广告及污渍等清理,学生食堂、浴池、卫生间、图书馆大厅、楼道等各类公共设施卫生,做好花园校区学生宿舍、食堂展示工作,注意食堂文明用餐标识的补充和完善。整体校园环境要做到净:卫生设施齐全、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绿:植绿护绿、生态环境良好;美:内外环境美观宜人。总务后勤处负责,22日前完成。

    4.图书馆环境卫生整理。图书馆负责,22日前完成。

    5.教学楼教室内、外卫生保洁工作,特别是六号教学楼和讲堂三的环境卫生。教务处负责,22日前完成。

    6.校园交通安全及车辆管理,包括教学区自行车摆放督导,做到车辆摆放整齐有序,做好校园建筑内外消防设施、标识检查配置工作。保卫处负责,22日前完成。

    7.文体活动中心场馆设施更新、维护,保证文体中心内外环境整洁有序,照明设备完好。招生就业处负责,22日前完成。

    8.校园网络畅通保证,各单位网站更新督察。现代教育中心负责,22日前完成。

    9.行政楼各机关单位办公室环境卫生监督及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教育工作。机关分党委负责,22日前完成。

    10.水利馆内外环境清理,实验设备检查。水利学院负责,22日前完成。

    11.三维仿真实验室内外环境清理,实验设备检查。钢结构研究院负责,22日前完成。

    以上工作请各责任单位切实负责,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中秋放假结束后,学校领导进行集中检查。

 

校文明办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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