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修订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豫高发〔2012〕3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
二、评选对象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评选对象:高校在长期思想政治工作中积累形成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的、师生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和示范推广价值的工作成果。
历年来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精心策划和长期培育,密切联系高校工作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有深厚的历史积淀,在育人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品牌优势和教育效果明显,深受学生普遍欢迎,被大多数学生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3.能够反映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效,社会反响较大,在一定范围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学习、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4.优秀品牌为固化成果,且目前仍然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一式5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该成果的工作总结1份(4000字左右),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及开展情况证明1份,应用及推广情况证明1份。
3.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信箱:hszyh@ncwu.edu.cn(文档标注:xx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品牌)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2.按照工作计划,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对今年遴选出的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汇编成册,结集出版,以发挥更大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各单位要对申报品牌认真梳理总结,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品牌成果和价值,力求做到可借鉴、可推广。
3.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并于6月13日前将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24),党委宣传部将对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推荐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69127208
党委宣传部
2014.6.6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
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