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开展华水道德讲堂活动的意见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11-1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校园精神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自2013年我校公布《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多数单位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根据上级领导机关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开展“道德讲堂”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对我校道德讲堂活动开展提出以下意见要求:

    一、根据《方案》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每年至少举办1次道德讲堂活动;

    二、活动开展前需到校文明办备案,包括时间、地点、报告人、报告内容等;

    三、我校道德讲堂地点统一固定在龙子湖校区第一报告厅和花园校区讲堂三,各单位开展活动前可自行申请,同时严格遵守会场有关规定;

    四、各单位开展道德讲堂时统一用校文明办提供的活动背景(见附件)及有关会场布置物品(可提前到校文明办领取);

    五、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尽可能按《方案》中的内容和流程进行,且需要对活动进行摄像;

    六、各组织单位要及时做好道德讲堂活动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备份工作,包括影像、文字资料等。

    道德讲堂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校内年度精神文明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未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单位,将不得评为本年度精神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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