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选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锲而不舍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按照校文明委工作安排,校文明办决定开展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选对象
1.校属各处级单位。
2.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类型、标准、比例
1.文明单位
文明单位的考核、评选标准、比例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文明单位创建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2.“十大文明教工”
(1)“十大文明教工”评选标准(见附件3),重点从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个方面推荐评选。
(2)“十大文明教工”的推荐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推荐名额按照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职工总额的1%来确定(含离退休教职工),推荐的重点是一线教工,处级干部原则上不参评。
3.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
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由党委学工部参照相关标准组织评选。
三、考核程序
1.自查自评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2),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附件1),校文明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在校内办公系统上统一进行公示。
2.自主申报
自评分数在90分以上的单位可以自主申报校级文明单位,并请在自评表左上角用笔标示“申报文明单位”字样。
3.考核评审
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选工作是在校文明委领导下,由校文明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
(1)实地考察。实地考察与2014年度处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2)初审。各单位报送考核材料或推荐材料后,校文明办对考核材料、推荐材料进行初审。
(3)组织召开评选会,评选出2014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和“十大文明教工”。
4.征求意见
校文明办对2014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候选单位和“十大文明教工”候选人选分别征求纪委、保卫处、教务处、人事处、总务后勤处等部门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高度重视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选工作,对照条件,认真总结,实事求是,不走过场。
2.所有处级单位必须报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自评表》,所获奖励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各单位要以本次校内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为契机,认真回顾总结工作亮点和特色,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28日前,校属各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自评表》及单位(集体)获奖证书复印件,《“十大文明教工”推荐表》(附件4)报送至校文明办。
2.2015年3月30日前,党委学工部将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十大文明学生”推荐表等材料报送至校文明办。
3.报送材料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hswmb@ncwu.edu.cn。
联系人:张兵建,联系电话:69127207。
地 点:行政楼323房间。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处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表.doc.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处级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分表.doc.doc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教工(学生)”评选标准.doc.doc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教工”推荐表.doc.doc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十大文明学生”推荐表.doc.doc
校文明办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