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更新
关于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推进会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兹定于2015年10月19日上午9:00时在龙子湖校区学生文体活动中心二楼基建处会议室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推进会,请以下单位负责人准时参加。
校办、宣传部(文明办)、总务后勤处、基建处、团委、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图书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校办产业处、体育部等部门负责人,管理与经济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建筑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单位书记。
校文明办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