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委办公室联合发出的《关于报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准则>< 条例>情况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各单位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建筑学院 电力学院 资源与环境学院 机关党委 教务处 总务后勤处 钢结构与工程研究院 机械学院
研究生院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人事处 学生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机关党委四支部(纪委、监察处) 土木与交通学院 基建处 保卫处武装部 信息工程学院 党委统战部
水利学院
(注:按各单位报送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请尚未报送的单位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办公系统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胡德朝处,联系电话:69127208。
特此通报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纪委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