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学校文明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文明华水、美丽华水”建设,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外部环境,校文明办、爱卫会决定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各单位使用管理的办公室、教室。
2.各单位使用管理的实验场所、文体设施、宣传橱窗。
3.各学院学生宿舍的内部环境。
4.责任单位管理的商业区域。
5.两校区广场、道路、绿化区域。
二、检查时间
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下午3:00—5:00。
三、专项检查组
专项检查组由以下单位组成:校文明办,总务后勤处(爱卫会),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基建处。
四、检查要求
1.统一标准,美化环境。一是净,卫生设施齐全、全天保洁、无卫生死角;二是齐,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三是绿,养绿护绿、办公环境良好;四是美,内外环境美观宜人。
2.责任到人,确保实效。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管辖的范围,明确卫生、环境整治的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管理有交叉的各部门都是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落实到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确保实效。
3.奖惩结合,责任追究。检查组将在指定时间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任务并保证质量。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推诿扯皮、工作拖拉影响全局者,经过有关程序,予以削减、扣除该单位文明奖。
特此通知
校文明办、爱卫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