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更广泛地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省委省直工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根据省直文明办《关于开展第五届省直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组织参与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二、参评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一)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二)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三)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四)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五)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要求
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和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1名,并按类别填报《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推荐表》,每人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文明办(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12102室,联系人:韩江峰,联系电话:69127207),同时发送电子版本至hswmb@ncwu.edu.cn(含近期免冠红底2寸彩色照片)。
四、评选步骤
校文明办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按照相关程序对初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名候选人推荐人选,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报校党委批准后,报送至省直文明办,参与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届省直“十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docx
校文明办
2016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