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全国文明单位的申报和创建以及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复查,现依据测评体系要求,需各单位提供相关集体表彰奖励性文件。具体要要求如下:
一、时间段:近三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二、奖励类别:
1.国家级荣誉称号;
2.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荣誉称号;
3.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表彰;
4.省文明办表彰。
三、报送时间:2017年6月12日前。
四、报送要求:表彰性文件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报送地点:纸质版报送至龙子湖校区实验楼S4二楼A203室;电子版发送至hswmb@ncwu.edu.cn。联系电话:13653855285
特此通知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