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外国语学院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 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 号)和河南省相关规定, 结合学院专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转出的学生需满足《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 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下列条件:
(一)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二) 诚实守信,遵守校规校纪,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 修完本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课程考核合格;
(四)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五)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第三条 具备下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 以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
(二) 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三) 入学未满一个学期;
(四) 专升本各专业;
(五) 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内;
(六) 已经转过一次专业(含放弃资格)。
第四条 拟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拟转入我院各专业学生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加盖转出学院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外国语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考核:学院考核小组负责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申请转入学生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 100 分,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 50 分。
(1) 笔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选取转入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 进行考核,满分 100 分,按 50 分制换算;
(2) 面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组织,满分 50 分,包括“思想道 德”、“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三个部分,分别占总分 权重的 30%、30%、40%。
(3) 根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实际情况协调各专业比例,优先考虑学生所报第一志愿,确定拟录取转入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
第五条 外国语学院各专业学生如果申请转出,应按照第一学期各科成绩的综合积分进行排名,转出的名额不超过当年专业 人数的5%。
第六条 根据师生比,严格控制各专业转入人数,每班不超 过“35”人。
第七条 有关转专业工作的其他事项,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进行。
第八条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自 2021 级学生开始施行。
外国语学院
2022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