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团建设管理,切实发挥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健康发展,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华水党〔2022〕55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全面负责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的统筹安排。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组建考核工作组,开展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结果审定与争议处理,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考核对象
2022年度所有校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愿申报、量化赋分、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不申请参加考核或考核分数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合格,对于考核合格的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予以解聘:
(一)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言行的;
(二)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违背师德规范,影响恶劣的;
(四)因个人工作失职而直接造成所指导学生社团管理混乱,学生社团成员违规违纪现象频发,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重大事故的;
(五)因个人工作不到位,所指导学生社团发生意识形态安全问题,存在追责问责情况,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六)学生整体评价差,在学生中没有威信的;
(七)长期不参与、不指导社团工作,导致工作停滞不前的;
(八)所指导社团年度考核累计两次不合格的。
四、考核流程
(一)提交个人考核材料
12月26日前,指导老师对照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自查,填写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登记表》,按照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指标体系》(试行)要求提交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ongzhirui@ncw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材料审核
校团委审核社团指导教师提交材料,结合学生社团日常工作情况核算分数并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议。
(三)结果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469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量化考核指标体系》.docx
校团委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