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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联[2009]8号关于在2009届毕业生中开展“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活动的通知
1754年01月01日  作者:  来源:   

关于在2009届毕业生中开展

“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活动的通知

华水团联[2009]8号

各学院、研究生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讲话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关于2009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的通知》(华水政[2009]71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让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和校文明办决定在2009届毕业生中开展“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动员全校同学深入开展“讲文明,知荣辱,树新风”活动,倡导毕业生为构建和谐校园做贡献,文明离校,增强同学们的社会责任感、文明意识和道德观念,养成文明健康的行为习惯,形成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关心社会、关爱他人的良好风气,共同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方案: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4日)

(1)由校团委、校学生会向全体毕业生发出“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的倡议书,并发放引导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的宣传资料。

(2)各学院、研究生处党总支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本单位实际及时召开党员、学生干部会议,号召全体毕业生积极行动起来,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代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主题活动。各毕业生党支部和毕业班团支部要结合 “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倡议书的精神,开展“如何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过好在母校的每一天,做文明守纪的合格大学生”、“离别时我们该给母校、给同窗留下些什么”的大讨论。

2、活动阶段(5月25日—6月8日)

(1)各学院、研究生处党总支要根据本安排积极开展毕业生教育,安排毕业生参观校史馆,组织毕业生参加升国旗宣誓活动,举行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做文明守纪的合格大学生签名活动等。

(2)在全体毕业生中开展“四个一”活动:为他人做一件好事、为母校送上一份祝福、向老师说一声感谢、向同窗道一声珍重。各个毕业生党支部要在开展“四个一”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把“四个一”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学院、研究生处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毕业生中开展“捐一本好书,把我们的爱传递给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一条好建议,为母校的发展献一分热”、“留一句祝福的话语,伴母校走过一段浓情岁月”等活动。学校将为全体毕业生安排一场欢送毕业生晚会。

(3)各院、处要高度关注毕业生心理状态,重点关注不能顺利毕业、受过纪律处分、个人情感出现问题、没有就业的学生,并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

(4)各院、处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形成各自的特色,以多种多样的形式,让“把文明留给母校,让希望伴我出发”的活动在本单位毕业生中深入开展起来。

    3、各学院、研究生处党总支要及时宣传本单位在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他们的榜样和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文明办

 

校团委             招生就业处

              

                  200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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