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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联[2010]5号关于做好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2010年05月10日  作者:  来源:   

关于做好评选“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

为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以大学生身边的优秀典型,激励引导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河南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开展评选2010年“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0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1、“河南省三好学生”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2008-2009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或2009年度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2、“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2008-2009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2009年度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3、“河南省先进班集体”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获得2008-2009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或2009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在学院及处党总支领导下,分团委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要注重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2、各单位须按照“河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及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组织提名工作。所有被提名候选人及集体必须经各单位学生领导小组认真把关、民主评选,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后,报校党委批准后上报省教育厅。

3、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按要求认真填写《201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两份,由各学院及研究生处负责审查、推荐,并附各单位推荐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总名单及word电子版(附件及电子版格式请到校团委网页下载),于5月17日下午16: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楼304房间)。

附件下载:附件1“河南省三好学生”等名额报名表.doc

         附表2.201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1.doc

         附件3.201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doc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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