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评选“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通知
华水团联[2011]10号
各学院、研究生处:
为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发现、培养、树立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以大学生身边的优秀典型,激励引导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决定开展评选2011年“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1年6月底以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含硕士研究生)及其学生班集体。
二、标准
评选表彰“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并注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性。
(一)河南省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有益的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2009—2010学年校级“三好学生”或2010年度校级“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二)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2009—2010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2010年度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三)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节能减排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2009—2010学年校级“先进班集体”或2010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称号。
三、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在学院及处党总支领导下,分团委负责具体组织、落实。要注重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2.各单位须按照“河南省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及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组织提名工作。所有被提名候选人须经各单位学生领导小组认真把关、民主评选,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批准后上报团省委。
3.各单位须按照“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及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组织提名工作。所有被提名候选人须经各单位学生领导小组认真把关、民主评选,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批准后上报团省委。
4.各单位须按照“河南省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及候选班级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组织提名工作。所有被提名候选班级经各单位学生领导小组认真把关、民主评选,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批准后上报团省委。
5.被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要按要求认真填写《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或《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各一式二份(B5纸,正反面打印),由各学院及研究生处负责审查、推荐,并附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和班集体的书面报告、总名单及word电子版(附件请到校团委-资料下载),于5月20日下午17:00前报校团委组织部(学生活动中心楼304房间)。
附件1 “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河南省先进班集体”候选人和候选班级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 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三好学生、.doc
附件3 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doc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201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