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0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通知
华水团字[2010]18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团的十六大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磨练意志,增长才干,切实提高创新创造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为走上社会、成就事业打下坚实基础。今年我校的社会实践按照项目化运作和管理的方式实施,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征集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学习两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世博宣讲主题实践活动,“关爱弱势群体,弘扬志愿精神”主题实践,“深入基层,心系家乡”主题实践,“以人为本,平安为先”安全知识普及宣传调研,文化下乡宣传主题实践活动,“推动节能减排,倡导低碳环保”主题实践,国家助学贷款知识宣传主题实践行动和其他科学前沿、社会热点、重大事件专题调研实践。(具体见附件)
二、项目要求
1、实践主题突出,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深刻的现实意义,紧紧围绕国家、社会及学校的热点展开主题实践活动。
2、实践活动形式新颖,视角独特,贴近大学生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学生参与积极性高。实践内容要体现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特点,服务学生就业创业。
3、实践活动能切实服务社会所需,深入社会基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实践方案合理、计划周详,实践活动分工明确,实践团队具有鲜明的特色。
5、实践活动注重双赢,既充分发挥学生特长,服务社会,又让学生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得到锻炼。
6、实践管理及安全预案要全面、细致。在实践项目申报计划中,必须要有详细的实践时间、活动安排和全面有效的实践安全预案,重视并做好实践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申报资格
凡我校学生均可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组队报名。
四、立项相关要求
1、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要求紧密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组织的层次较高、规模较大、内容充实、形式新颖、特色鲜明、计划周密、社会预期效果大,活动形式以志愿服务为主。重点项目由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获得审批的重点项目将择优推荐其申报省重点团队。要求每个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策划1到2项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申报。除重点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一般项目是我校暑期社会实践的主体部分。各学院及研究生处要广泛动员,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鼓励学生党支部、班级团支部及学生社团自由组队、自主申报,活动形式以社会调研为主。一般项目申报由各分团委组织审核答辩,择优上报校团委组织审批。
2、申请社会实践立项的团队应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各学院要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要求开展立项工作,各社会实践团队要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
3、为使更多的社会实践团队得到学校社会实践专项经费的资助,并保证学校资助的经费产生预期的成果,由学校立项并予以资助的实践团队采取学校、学院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筹集经费。重点项目每团队10人(含)以上服务时间不少于10天原则上学校资助1500-2000元,每团队5-9人服务时间7-10天原则上学校资助800-1000元;一般项目团队参与人员3-5人实践服务时间5-7天原则上学校资助300-500元。
4、各分团委要紧密结合自身专业特点,认真做好社会实践的策划、在调研的基础上确立方案。要围绕学校社会实践的重点内容,始终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
5、各分团委要不断创新,深化社会实践的内涵,增强社会服务的针对性,广辟渠道,使立项项目更具实效性。
6、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立项工作,结合主要内容,广泛动员,积极调研、认真准备,踊跃申报活动项目。
五、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各团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可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将申报书和活动方案于6月27日前交到团队负责人所在分团委。
2、项目审核、答辩:各分团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及组织立项项目的答辩工作,于6月28日前完成重点项目上报,7月3日前完成一般项目择优上报。
3、项目评审:校团委对上报的项目按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类审批,7月5日前公布结果。
4、项目培育:7月上旬由各分团委对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培训、集中指导。
5、项目实施:7中旬到8月上旬为项目实施时间。
6、项目验收:9月上旬学校将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验收。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10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参考主题.doc
附件2 2010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doc
立项人员身份证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