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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字[2010]6号关于召开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2010年05月07日  作者:  来源:   

     关于召开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校党委:

自我校召开第十三次团代会以来,我校共青团工作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坚持“把握一个中心,贯穿一根主线,突出两个重点,加强三项建设,拓宽四个载体”的工作思路,在加强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为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团章》和《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我校应在2006年召开团代会,因故推迟至今。结合实际情况,经上一届委员会研究,拟召开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10年6月18日—19日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团的十六大和省委青年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回顾和总结我校第十三次团代会以来的各项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果,明确下一阶段我校共青团的发展思路,规划今后一个时期我校共青团的发展目标,选举产生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届委员会,团结和带领全校团员青年,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提升服务能力,为实现我校创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对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指示;

2.听取、审议上届团的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届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根据《团章》和《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出席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40名。代表由各分团委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根据选举单位分配的名额,采取充分酝酿和差额选举办法产生。

五、第十四届委员会名额

根据《共青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届委员会拟设委员23名,提名候选人27名。

六、选举办法

1. 委员候选人由我校上届团的委员会广泛征求我校基层团组织团员青年的意见,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酝酿推荐出侯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侯选人预备人选报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审批。

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2.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23名报校党委和上级组织同意后,提交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全委会选举。

3. 在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产生书记1名、副书记2名。

妥否,请批示

附件: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李尚可   电话:13937199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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