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的通 知
华水团字[2009] 18号
为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切实发挥学院分团委的作用,逐步达到“支部建设好、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阵地建设好”的标准,形成良好的基层工作秩序,推进团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修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分团委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团字[2009]17号)文件要求,特决定开展2009年度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组 长:许 琰
副组长:郭玉宾 费 昕
成 员:李幸福 武兰英 李尚可 乔 敏 张淙皎 潘建波
李明霞 李权才 楚清河 宋刚福 司保江 李 伟
祁 萌 王艳芳 刘术永 邵 坚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协调组织考核工作进行。
主 任:李尚可(兼)
成 员:许 磊 曹 震 王 楠 卞小华 王兰峰 丁仁伟
周 文 张龙真 程 霞 尤 凤 徐 启 谭志光
胡德朝 石秋华 赵 娟 刘丽霞 陈 鹏 刘得志
郑 伟 屈 文 赵 晶 闫胜男 常 永 马洁琼
周晓敏 高 瑞 刘方方 范 阳 韩 斌
3、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对各学院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第一小组考核检查资源与环境学院分团委、水利学院分团委、建筑学院分团委工作;第二小组考核检查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分团委、土木与交通学院分团委、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工作;第三小组考核检查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机械学院分团委、管理与经济学院分团委工作;第四小组考核检查电力学院分团委、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分团委、法学院分团委工作。
第一小组:
组 长:徐 启 副组长:王 楠
成 员:谭志光 陈 鹏 周晓敏 刘方方 高 瑞
第二小组:
组 长:丁仁伟 副组长:王兰峰
成 员:周 文 程 霞 赵 晶 闫胜男 郑 伟
第三小组:
组 长:赵 娟 副组长:曹 震
成 员:张龙真 刘丽霞 屈 文 韩 斌 范 阳
第四小组:
组 长:石秋华 副组长:卞小华
成 员:尤 凤 胡德朝 刘得志 马洁琼 常 永
二、工作步骤及要求:
1、考核工作动员阶段(12月1日-12月3日)
召开考核工作小组会议,安排部署2009年度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解释考核具体细则。
2、分团委自评阶段(12月4日-12月17日)
各分团委根据《关于修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分团委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团字[2009]17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分团委工作自查统计表》,积极准备观测点支撑材料,并撰写工作总结报告,12月17日前提交考核工作办公室。
3、考核工作小组初评阶段(12月18日-12月29日)
考核工作办公室审查各分团委提交的自查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报告。考核工作小组考核检查各学院分团委工作,采取查看资料、学生座谈会等形式,重点考核思想教育与宣传、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生组织工作、作风建设等七个方面54个观测点的工作,由各组组长组织审定考核学院各项观测点结果,需进行考核评比确定成绩的观测点由考核工作办公室召开考核工作小组成员评定考核成绩。考核检查时间定于12月22、23、24日,每学院考核检查时间为一天。
4、考核初评结果公示阶段(12月30日-1月5日)
考核工作办公室通过校园网公示各分团委工作总结报告及量化考核表中思想教育与宣传、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学生组织工作、作风建设等七个方面工作的54个观测点成绩,若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工作办公室申请复议。
5、共青团特色与创新工作汇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校团委组织召开共青团特色与创新工作汇报会,各分团委依托年度工作,重点结合特色与创新工作方面向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汇报,汇报会要求各分团委负责人准备8分钟PPT展示汇报,考核领导小组结合汇报情况进行投票评定特色与创新工作方面考核成绩,考核工作办公室结合初评汇总最终评定成绩。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