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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字[2009]16号关于举办第十三届“磐石杯”基础学科知识竞赛的通知
2009年11月19日  作者:  来源: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磐石杯”基础学科知识竞赛的通知

华水团字[2009]16号

各分团委、学生会:

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弘扬优良学风,倡导同学们刻苦学习,打好扎实的专业基础,校团委、校学生会在教务处、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语学院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于2009年12月5—6日举办我校第十三届“磐石杯”基础学科知识竞赛。

本届竞赛试题将突出“全、新、活”的特点,难度适中,力求全面考察同学们在基础学科方面的基本素养与技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科目:英语、数学、计算机、理论力学。

二、参赛办法:同学们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一科或多科竞赛;各班同学到本班学习委员处报名(为防止学生报名后无故缺考,每一科目由各分团委收取10元押金,如果参赛学生按时参加考试,所交押金如数退还,如有无故缺考所交押金不再退还,归由各分团委充当学生活动经费)。各班级把参赛名单按科目分类(写清院系、学号、姓名)集中整理后交各学院学生会学习部(花园校区),并报各学院团委审定后,于12月24日前将按科目、校区分制纸质名单(加盖分团委公章或分团委书记签字)和电子版交到校学生会办公室(花园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5房间)。每门课报名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学生数的5%。经校团委审核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奖励办法

(1)本次竞赛拟评优秀组织单位(学院)3个(综合评价各学院组织情况,根据获奖率、获奖得分情况、缺考及提前离场情况、报名组织情况等综合评定)。

(2)各学科按照竞赛成绩(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评定奖项中同范围内的非专业组成绩比照专业组成绩升格一奖项,所有奖项均颁发证书。

(3)各项获奖情况,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四、注意事项

(1)2009级学生不参加数学、理论力学和计算机学科竞赛,可参加英语竞赛,其报名人数不超过本学院2009级学生数的10%,届时将分校区组织考试。

(2)理论力学试题,原则上由开设理论力学课程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报名参加。

(3)报名参赛后,无特殊情况,不得弃权。

(4)参赛同学务必准时携带准考证和考试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

(5)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本届“磐石杯”基础学科知识竞赛获得圆满成功。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联合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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