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
团字[2011]3号
为了加强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正确引导基层团支部团结青年、教育青年、带领青年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团支部工作量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华水团字[2006]11号),校团委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基层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8级、2009级、2010级所有团支部
二、考核时间
2010年9月-2011年4月
三、考核程序
1.一级考核于4月15日前由各团支部完成自评;
2.二级考核于4月22日前由各学院团委完成考核;
3.三级考核于5月6日前由校团委完成考核。
四、工作要求
1.一级考核由各团支部根据《团支部工作手册》中的记录及真实情况进行自评,并按附件2要求将相关材料附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后,于4月15日前上报各学院团委。
2.二级考核由各学院团委负责,成立学院团支部二级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所辖团支部在《手册》或支部博客中的记录情况及学院团委、团总支所掌握的情况在《考核表》中对团支部打分。在二级考核中得130分以上的团支部,需申报至校团委参加“甲级团支部”的评选。4月22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并上报材料:二级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含各类评定情况总结及未参加此次考核支部的原因)、《学院团支部二级考核结果汇总表》、候选甲级团支部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表》和《团支部工作手册》及所附相关材料。相应表格见校团委主页-资料下载和团委工作平台。
3.三级考核即“甲级团支部”考核,由校团委负责组织甲级团支部评审小组,主要以“甲级团支部评审答辩会”的方式进行。支部博客建设情况将作为“甲级团支部”考核重要指标,校团委将对申报支部博客进行审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各级考核工作小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二级或三级考核中若发现材料虚报、不真实情况,相应团支部可直接定级为丙级团支部。同时注重考核的日常记录,属突击记录的团支部不能定级为甲级团支部。
5.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doc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说明.xls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