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各级学生组织:
2011年以来,我校各级团学组织紧密围绕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中心工作,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线,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激励团员青年奋发向上,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团内创优争先的浓厚气氛,在纪念建团90周年和“五·四”运动93周年之际,校团委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团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1.五四红旗团委;
2.先进团支部;
3.红旗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类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五四青年奖章(学生);
3.十佳团干部(教师)。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由校团委负责考评。
2.“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评选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团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进行。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由各分团委组织,各团总支具体落实,各支部依据《优秀团干部标准》、《优秀团员标准》进行评选,通过民主评议产生。进行民主评议时,参加评议的团员人数不得低于应到团员人数的五分之三,且只有获得超过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支持的团员才有资格被评为“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
4.“十佳团干部”候选推荐人选范围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产生,2011年度分团委量化考核排名在前六名的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可以参加评选;考核排名在前十名的分团委所属团总支书记(副书记)(限一名)可以参加评选,评选依据《十佳团干部(教师)标准》进行。
5.“五四青年奖章”的评选由分团委各推荐一名候选人,校团委以及所属学生组织可推荐一名候选人,评选依据《五四青年奖章(学生)标准》进行。具体实施由各分团委依据考核标准推荐,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6.评选活动由校团委统一领导,各分团委负责具体实施。各项评议结果经各组织认真审查核实后报校团委,由校团委审核,并进行公示,然后批准。
三、注意事项
1.各分团委务必公平、公正、公开推进2012年五四评优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办法的规定组织评选。凡在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同时将对其及所属机构进一步追究处理。
2.各分团委务必严格按照评选名额数量的要求组织评选。凡超数量推荐的,一律按照评议结果表所列顺序,去除超出部分。
3.各分团委于4月20日前将加盖学院团委公章的“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评议结果表、先进个人类审批表、五四评优汇总表纸质版送至校团委304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huashuituanwei@163.com邮箱,文件注明单位名称。
4.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组织部。监督咨询电话:69127467。
附件:附件1.先进个人评选标准.doc
附件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3.“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评议结果表.doc
附件4.“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审批表.doc
附件5.十佳团干部审批表.doc
附件6.五四评优汇总名单样式.doc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