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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通[2009]16号关于部分团务工作的催办通知
2009年12月09日  作者:  来源:   

关于部分团务工作的催办通知

团通[2009]16号

各分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度分团委工作量化考核的通知》(华水团字[2009]1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安排,对以下几项工作进行催办:

1、发展新团员必须按团章要求程序合法、材料齐全,由各分团委在12月15前来校团委组织部办理,不接受个人申请办理;

2、凡参加考核的团支部,由于工作手册丢失、损坏或其它原因无法记录团支部工作,由各分团委统一书面报告申请领取,在12月15日前到校团委办公室办理;

3、凡团员参加支部活动正常缴纳团费,必须予以注册;团员证可证明团员身份,丢失必须补办。凡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未进行注册,12月15日前在各分团委组织办理,丢失未补办团员证的团员,由各分团委按要求在12月15日前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

4、2009年度两学期校属学生干部所属学院的统计工作已完成,由各分团委12月15日前完成培养情况统计;

5、针对2009级开展MMD辅导讲座尚未进行的学院请于12月15日前安排进行;

以上工作请尚未办理的分团委按期办理。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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