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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通[2009]14号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团情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09年10月23日  作者:  来源: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团情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的

通   知

华水团通[2009]14号

各分团委:

共青团团内信息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团务工作,为了全面把握我校团情、为我校团的活动提供依据;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要求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按时足额交纳团费也是团员的义务。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团情统计和2009年7月-12月团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统计工作具体要求:

1、请各分团委在完成新生团员资格审查后进行统计。

2、各分团委应依照所附表格内容认真填写有关数据,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内的统计项目,但表格长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本次团情统计数字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15日,统计对象包括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本、专科及专升本、硕士研究生);

4、请各分团委于2009年10月27日(星期二)前将团情统计表打印版交校团委组织部,并发送电子版至huashuituanwei@163.com

二、团费收缴工作具体要求:

1、我校团员团费交纳每年两次,一般与团员证注册同时进行,由各分团委统一收齐后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届时校团委将抽查团员证持有情况及注册情况,抽查结果记入分团委量化考核结果。

2、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团费每月为0.1元,自愿多交不限。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时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5、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作自行退团处理。

 

附件:团通14号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团情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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