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团委!
 首页  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  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团委文件  学院动态  社会实践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 
首页 >> 团委文件 >> 华水团通 >> 正文
团通[2009]13号关于在2009级新生中选拔心理委员及举办培训班的通知
2009年10月21日  作者:  来源:   

 

关于在2009级新生中选拔心理委员及举办培训班的通

华水团通[2009]13号

 

各分团委:

2009级新生入学后,能否尽快调整心态,适应新环境,对于大学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进行心理互助和自助活动是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解决心理困惑的重要途径。班级心理委员是学生心理互助和自助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学校决定在2009级新生中选拔班级心理委员,并举办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分团委要认真选拔班级心理委员。

各分团委要按照《关于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华水团联[2009]7号)的要求,做好在2009级新生中选拔心理委员的工作。各分团委请于10月28日前将心理委员统计表(见附件)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认真组织2009级心理委员参加学校心理委员培训班。

学校将于10月31—11月28日,举办心理委员培训班(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各分团委要充分认识心理委员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心理委员参加培训和学习,督促他们完成培训的相关任务。

3、各班级心理委员要按时参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批准。培训将实行考勤制度,对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规定学时的班级心理委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4、花园校区国际教育学院、软件学院等新入校学生,也要按要求选拔心理委员,其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团通13号关于举办第二届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的通知附件.doc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打印】【关闭
  
 
Copyright © 1998 - 2017 NCWU.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