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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通[2009]1号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的通知
2009年02月16日  作者:  来源:   

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活动的通知

华水团通[2009]1号

    为了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促进我校大学生英语整体水平的提高,教务处、校团委、外国语学院决定联合组织我校学生参加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活动。本竞赛提倡“重在参与”精神,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竞赛活动,有助于扩展学生英语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竞赛内容

    本竞赛内容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读、听、说、写、译五个方面的能力。竞赛由各省份分别组织,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统一命题。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分,其中听力30分)。本次竞赛内容将进一步加强英语“双基”考察力度,并加强考查“能力”的取向,完善初、决赛听力测试,加大语篇层次上语言运用能力的考查,同时将设计一些考查智力和综合运用英语能力的赛题。

2、参赛对象

    本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所有注册在籍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

3、竞赛时间

    初赛将于2009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地点在我校进行(具体考场另行公布)。参加决赛的名单根据初赛成绩确定。决赛定于2009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省统一地点举行。

4、奖励

    竞赛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学校将对获奖同学给予奖励,遵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执行。获特等奖的学生将有机会参加2009年暑假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5、报名

    根据全国竞赛组委会要求,参加竞赛学生每人需交报名费15元。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2月26日。请各分团委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准确填写竞赛报名单(详见附件),将报名单及报名费汇总后统一交送到校团委。并按照要求(报送名单时须将花园校区和龙子湖校区分别制表,分别报送)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到huashuituanwei@163.com邮箱。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09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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