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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通[2011]8号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团情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1年05月03日  作者:  来源: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团情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华水团通[2011]8号

 

各分团委:

    共青团团内信息统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团务工作,是为了全面把握我校团情、为我校团的活动提供依据而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同时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要求向团组织交纳团费不仅是为团的活动提供部分经费,而且是保持与团组织的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团情统计和2011年1月-6月团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统计工作具体要求:

    1.各分团委应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相关数据,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内的统计项目,但表格长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同时各分团委要认真核对填报的所有数据,并及时对各分团委的共青团信息采集软件中的数据进行更新。

    2.本次团情统计数字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4日,统计对象包括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本科及专科生)。

    3.请各分团委请于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前将团情统计表纸质版(签字并盖章)交校团委组织部,并发送电子版至huashuituanwei@163.com

    二、团费收缴工作具体要求:

    1.我校团员团费交纳每年两次,一般与团员证注册同时进行,由各分团委统一收齐后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届时校团委将抽查团员证持有情况及注册情况,抽查结果记入分团委及团支部量化考核结果。

    2.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团费每月为0.1元,自愿多交不限。

    3.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时交纳时,经团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5.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作自行退团处理。

 

    附件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团情统计样表.doc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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