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的通知
华水团通[2010]22号
各分团委:
为组织引导我校广大青年志愿者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成立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各分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为理事会成员。
理事会机构设置:理事会会长一名,理事会副会长两名,理事会分会会长十二名,理事会分会副会长十二名,理事会会员为各分团委下属的青年志愿者协会。
理事会工作职责:根据各分会具体情况作出工作部署,统筹开展志愿活动;对理事会成员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活动在校内外普遍开展、取得实效;加强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交流, 整合全校志愿服务资源;扩大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的影响力,打造优质的青年志愿服务队伍。
共青团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