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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系三好评定办法
2005年11月09日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font>   

经济管理系系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

 

根据《学生手册》规定,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学风,特制定如下具体办法。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要求思想进步,能积极参加院系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活动;

2、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生活和其它各项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本学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学年综合积分在班内前十名;

  • 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其它文化活动,体育达标成绩良好以上。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要具备三好学生条件,并在德、智、体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敢于坚持原则,大胆管理,有团队意识,配合院、系做好学生工作,成绩突出;

3、在思想、组织、作风、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4、学年综合积分在班内前十五名;

5、所任职务为班委以上学生干部,本学年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四、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先进班集体要求班风好,好人好事多,班上全体同学团结友爱;

2、大学生“MMD”学习研究活动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且成效显著;

3、班会、团日活动、公益劳动开展较好,并经常组织参加和开展文体活动;

4、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本学年内无人受任何纪律处分;

5、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生学习成绩较好,班级学生重修人次不超过学生总人次的10%,并能以学习为中心开展内容新颖、形式活泼的学术活动;

6、在大学社会实践活动、“挑战杯”科技作品赛和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

7、90%以上的学生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8、在院、系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
   

 五、评选名额


    按每学年院下发文件规定的比例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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