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是第2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号召,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校团委、法学院在龙子湖校区文体广场联合举办了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是在依托法学院专业特色的基础上,结合高校大学师生消费主体特点,从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就师生普遍关心的消费权益保护和遇到的侵权问题进行的一次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普及活动。该活动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中心明确、主题突出,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对师生遇到的消费侵权问题从依法维护的角度进行主题宣传;二是形式多样,包括展板、画报、问卷调查、校园广播、律师现场咨询、消费法律知识讲座等;三是参与人数多,消费时刻发生,侵权也随处可见,广大师生对如何维权十分关注,参与积极性也较高;四是专业律师现场解答如何依法维权,及时化解维权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