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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党外知识分子风采——郑永红


郑永红,女,河南中牟人,党外知识分子,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持参与省部级、市厅级项目20多项,获市厅级奖项6项。多次获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得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

政治高度自觉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立场坚定,思想和行动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养。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刻苦钻研业务、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作为一线教师,能够持身以正、示人以范,秉持职业道德、坚守职业操守。自入校以来,一直踏踏实实备课授课,认认真真教书育人,截至目前,所授《思想道德基础》《婚姻家庭法》《物权法》课程多达10多门,每年平均课时量均超过200个

积极投身科研教学。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教研会议,公开发表论文10篇,参与完成并出版两本教材,主持和参加省部级、市厅级项目20多项,获市厅级奖项6项。2011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获得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011年获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先后在《中州学刊》《新闻爱好者》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篇;主持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南省“十三五”时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确定研究》;参与《农业投入立法研究》《包装立法研究》《注册会计师民事侵权责任研究》等省、厅级项目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WTO框架下我国农业补贴法律体系的建构》。参加中国法学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年会3次、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10多次、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10多次,共提交论文5篇。

积极投身学校发展。作为我校法律事务专员,一直工作在第一线,工作认真负责,出色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完成多个部门的合同审查工作、案件咨询及讨论处理工作、规章制度制定、教职工法律咨询工作等。在人身、精神受到离职员工威胁的情况下,代理学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0多起,审查各类合同标的额约2000万。起草完成学校一系列的劳动用工方面的文件及合同,针对用工中存在的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勇敢面对无良媒体对学校的歪曲报到,起草并向其邮寄《关于河南广播电视台新农村频道<9号直播间>报道不实的函》,直面该栏目的主管和总编,为学校据理力争,使他们认识到报到存在的问题,及时停止重播,避免了对学校负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免费代理学校教师家属的案件共计20余件,免费解答学校师生及其家人的多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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