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实现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是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邓小平指出:“大陆同胞,台湾、香港、澳门的同胞,还有海外华侨,大家都是中华民族子孙。我们要共同奋斗,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2页)。
实现祖国统一和振兴中华必须依靠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爱国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基础。在我国历史上,爱国主义从来都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抵御外来侵略和推动社会进步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新时期,邓小平强调要把维护和发展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大团结放在突出地位,他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宽广的”,“包括旅居在国外的侨胞也有爱国的问题。他们热爱祖国,不等于热爱社会主义”(《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158页)。1984年在谈到香港问题时,邓小平说:“未来香港特区政府的主要成分是爱国者”,“什么叫爱国者?爱国者的标准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1页)。邓小平又说:“我们不是有个口号叫‘中华民族大团结万岁’吗?只要站在民族的立场上,维护民族的大局,不管抱什么政治观点,包括骂共产党的人,都要大团结”(同上,第76页)。这些论述,突破了社会制度、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的局限,赋予了新时期统一战线最广泛的爱国主义性质。
爱国主义具有团结中华民族的强大凝聚力,是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强大动力。在爱国主义旗帜下,新时期统一战线的范围更加扩大,团结的人更多,形成了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基础的大陆范围人民的大团结,以拥护祖国和平统一为基础的大陆同胞与台港澳同胞的大团结,以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基础的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这样一种良好局面。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全民族的力量和智慧逐渐凝聚到建设四化、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宏伟目标上来。
“一国两制”的重要意义
“一国两制”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行使对香港和澳门主权,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所制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国两制”构想首先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的,在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实践中逐步得到发展完善。邓小平说:“‘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还不是从香港问题开始的,是从台湾问题开始的。1981年国庆前夕叶剑英委员长就台湾问题发表的九条声明,虽然没有概括为‘一国两制’,但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2页)。邓小平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同上,第49页)。邓小平多次发表讲话,对“一国两制”产生的背景、依据、内容、意义等进行了全面阐述。
“一国两制”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尊重历史、尊重实际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解决国家和平统一问题的最佳方式。1984年12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说:“如果‘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一个对国际上有意义的想法的话,那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毛泽东主席的话来讲就是实事求是”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1页)。他还说,解决香港问题和台湾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而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同上,第101—102页)。“一国两制”正是从国际上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主义制度将长期并存的事实出发,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一个和平环境的现实出发,既坚持祖国统一的原则,又充分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合情合理,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唯一可行的办法。
“一国两制”是和平共处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列宁提出的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可以和平共处的思想,很早就被中国政府在实践中发展为处理国家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国两制”则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和平共处的原则运用到解决国内问题,是对和平共处理论和实践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1984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缅甸总统吴山友时说:“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现在进一步考虑,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96—97页)。
“一国两制”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极大地丰富了统一战线的理论和实践。在一个统一的主权国家内,可以实行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现实情况相结合的一个伟大创造。邓小平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把统一战线与祖国统一问题联系起来。1979年9月,他在听取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指出:“现在最大的统一战线问题,是台湾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问题”(《邓小平论统一战线》,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158页)。“一国两制”是用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和平方式也就是统一战线方式。统一战线作为不同阶级、阶层、党派、团体、社会力量的政治联盟,它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求同存异”。“一国两制”集中体现了“求同存异”的原则,求祖国统一之大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在爱国主义旗帜下,把一切拥护祖国统一、即使不赞成社会主义制度的人都团结起来,从而推动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由大陆扩展到海外,形成了统一战线的新格局,开辟了统战工作的新领域。
“一国两制”灵活运用了列宁关于利用资本主义所达到的技术上和文化上的成就,为建设社会主义服务的思想。邓小平指出:“‘一国两制’除了资本主义,还有社会主义,就是中国的主体、十亿人口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实行社会主义”。“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我们相信,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3页)。在统一的国家内,在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两种社会制度并存,有利于促进祖国大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可以通过两种制度互相合作,互相促进,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一国两制”为世界提供了解决国与国之间某些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范例。邓小平指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能够行得通的。这件事情会在国际上引起很好的反应,而且为世界各国提供国家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个范例。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也考虑到解决国际争端应该采取什么办法。因为世界上这里那里有很多疙瘩,很难解开。我认为有些国际争端用这种办法解决是可能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68页)。
“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邓小平指出:“我们搞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以才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才可以允许两种制度存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这是个新事物。这个新事物不是美国提出来的,不是日本提出来的,不是欧洲提出来的,也不是苏联提出来的,而是中国提出来的,这就叫中国特色”(《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17—218页)。
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香港、澳门、台湾问题
邓小平指出:“中国有香港、台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何在呢?”“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9页)。
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有力地推动了祖国和平统一的进程。在邓小平的直接指导下,根据“一国两制”原则,经过谈判,中英、中葡两国政府分别于1984年、1987年签定了联合声明,全国人大也分别制定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香港、澳门问题。1997年7月1日,香港顺利回归祖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得到了全面贯彻,香港继续保持了繁荣稳定。澳门将于1999年12月回归祖国。“一国两制”从伟大构想走向成功的实践。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原则立场。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承诺”。“这是一种战略考虑”(《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86—87页)。“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可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同上,第31页)。邓小平还多次强调,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政策还可以比香港问题更宽,他说:“所谓更宽,就是除了解决香港问题的这些政策可以用于台湾以外,还允许台湾保留自己的军队”(同上,第86页)。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为打破两岸政治僵局,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了八项建设性主张。他指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是我们的一贯主张;作为第一步,双方可先就“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议,在此基础上,共同承担义务,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并对今后两岸关系的发展进行规划;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大力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以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造福整个中华民族;我们欢迎台湾当局的领导人以适当身份前来访问,我们也愿意接受台湾方面的邀请,前往台湾;中国人的事我们自己办,不需要借助任何国际场合。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再次重申,要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要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反对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外国势力干涉,绝不允许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地位。这些讲话,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实现国家统一所秉持的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坚持原则、求同存异的立场,是对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和丰富发展,对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祖国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59页)。“一国两制”在解决港澳问题上取得成功,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现实可行性,对解决台湾问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我们相信,最终将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千百万海外爱国同胞是我们的一个优势
我国有几千万海外爱国同胞,遍布世界五大洲。广大海外同胞历来具有强烈的热爱祖国的传统和报效祖国的愿望。他们希望祖国早日统一,期盼中华民族振兴,他们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做出过积极贡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统一战线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调动起广大海外同胞的爱国热情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积极性,是新时期统一战线所担负的一项重要职能。邓小平明确肯定了广大海外同胞的重要作用,他指出:“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心向祖国,爱国主义觉悟不断提高,他们在实现统一祖国大业、支援祖国现代化建设和加强国际反霸斗争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6页)。1986年他在会见来自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的荣氏亲属回国观光团部分成员时说:“我们欢迎海外的华侨、华人都回来走走。一是了解我们的国家,二是看看有什么事情可以参与,可以尽力。我相信在国外的华侨、华人是会热心支持我国的建设事业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62页)。
改革开放二十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千百万海外爱国同胞是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扩大国际影响的一支重要力量。邓小平指出:“中国人要振作起来。大陆已经有相当的基础。我们还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希望中国兴旺发达,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我们要利用机遇,把中国发展起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58页)。1993年春节,他在上海又说:“对中国来说,大发展的机遇并不多,中国与世界各国不同,有着自己独特的机遇,比如,我们有几千万爱国同胞在海外,他们对祖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邓小平:同上海各界人士共迎新春佳节时的谈话,见1993年1月23日《人民日报》)。邓小平把发挥几千万海外爱国同胞的作用作为我国一个独特的机遇提出来,并纳入我国大发展的总的战略构想中,深刻地阐明了新形势下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海内外交流越来越密切,我国公民中出国深造或定居的留学生、访问学者、新华侨等日益增多。这是个崭新的工作领域,要重视做好这部分人的工作,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
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在海外统战工作中的作用
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加强海外统战工作,巩固和发展同海外有影响的代表人士和重要社团的联系,涉及到党和政府许多部门,涉及到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人民团体,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多个领域。随着海外统战工作社会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不少工作相互交叉、相互联系,这就需要发挥有关部门和团体各自的功能和优势,有领导、有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工作,形成网络,形成合力。
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华民族大团结的象征。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团结和调动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它能够在实现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邓小平指出:“目前国际国内形势对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十分有利,我国政府已经明确宣布了对台湾归回祖国的大政方针。人民政协应当积极开展工作,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台湾早日归回祖国,实现祖国统一大业”(《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87—188页)。
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已成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我们党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邓小平指出:“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在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中有广泛的联系和影响,希望你们在促进台湾归回祖国的事业中,积极贡献力量”(《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06页)。
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大多具有人才多、层次高、社会影响大以及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联系广泛等特点,而工商联及海外联谊会等有关团体则更富民间性、灵活性。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海外联谊会等团体在海外统战工作中的作用,支持台湾同胞联谊会、和平统一促进会、黄埔同学会和欧美同学会有效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