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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9日,中央统战部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首届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近年来,全国宗教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自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政治上坚定可靠、工作上担当作为、行为上遵规守法、教风上严肃端正,是我国宗教界的优秀代表,是全国宗教界学习的榜样。
大会表彰先进集体253个和先进个人156名。全国宗教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每5年举行一次,此次为首届表彰。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2022年4月8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8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共十章五十五条,进一步完善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机构,重大事项经场所管理组织研究决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建立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制定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各项收入存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存入个人账户,并应当用于与本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不得用于分配,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活动;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文物文化资产等的管理。《办法》明确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场所财务人员、宗教教职人员、捐赠人和信教公民的监督权利。
宗教对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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