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体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体育课特作如下常规及纪律要求:
一、体育课教学常规与纪律要求(教师版)
1、教师按教学大纲和所选定的内容组织教学,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进度和教材;教师上课必须携带当堂课手写教案。理论课需携带当堂理论课教案。
2、教师应按规定时间上、下课(包括考试阶段),课前5分钟到上课场地,未到者按迟到处理;按时下课,严禁教师提前下课。教师不得拖堂,下课后10分钟内需将所借器材归还器材室。
3、教学中要注重教师仪表,体育技术课必须穿着运动服(不包括运动休闲装)、鞋上课,夏天必须要穿过膝的裤子。以便为学生做好示范、保护动作。考试阶段教师服装要求同教学阶段。
4、教师按计划组织教学,完成体育课教学任务,严防运动损伤的发生。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上课,上课期间通讯设备应处于关闭或震动状态。
5、上课期间教师应始终站立,不准串岗,随时对学生进行动作指导和错误动作纠正。严禁教师在体育课堂上吸烟,严禁无故离开课堂,严禁做一切与教学无关的事情(教师休息时间统一规定在45-55分钟之间)。
6、未经教务处和体育教学部批准,教师严禁私下安排代课和合堂上课。没有特殊情况,教师不准调停课(所谓特殊情况包括:红白喜事,孩子高考,教师带队参加大学生比赛及教育厅、水利体协调动的裁判等)。教师因病(事)不能上课,应提前向体育教学部请假,并将教案、点名册交给体育办公室,由部里统一安排。
7、遇雨、雾、雪天气要尽可能上课,确因环境恶劣,需由体育教学部统一安排。
8、体育课必须按规定内容、方法、标准进行考试,不得随意更改。严格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纪律,准确填写成绩册,按时上报学生成绩。
9、以上教学常规要求,由体育教学部二级督导巡视检查,对违纪现象记录在案,作为年度考核、岗位评定、职称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
体育教学部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