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时代治水社会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30 来源: 编辑:

各学院(部、中心)、各研究机构,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时代治水社会科学研究院“揭榜挂帅”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24〕7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校第一批“揭榜挂帅”项目培育周期已满2年,现组织开展项目集中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第一批立项的全部高层次纵向科研培育项目(一类、二类、三类)、重点智库培育项目。

二、验收依据与标准

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时代治水社会科学研究院“揭榜挂帅”管理办法 (试行)》(华水政〔2024〕78 号)以及各项目立项公告、揭榜申报书等对各类项目分别展开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一)一类高层次纵向培育项目

两年内成功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或两年内完成4 项指标中2项(必须满足智库成果、奖项至少1项):

1.权威期刊/党报理论文章2篇及以上;

2.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落地应用;

3.国家级社科奖项或省社科一等奖、省发展研究一等奖;

4.团队校内前5人获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二)二类高层次纵向培育项目

两年内获批国家社科重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或两年内完成4项指标中2项(智库、奖项至少1项):

1.权威期刊/党报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

2.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落地;

3.国家级社科奖项或省社科二等奖、省发展研究二等奖;

4.团队校内前5人获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三)三类高层次纵向培育项目

两年内获批国家社科一般项目;或两年内完成4项指标中2项(智库、奖项至少1项):

1.权威期刊/党报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

2.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落地;

3.国家级社科奖项或省社科三等奖、省发展研究三等奖;

4.团队校内前5人获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四)重点智库培育项目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结项:

1.培育期取得对应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进入决策;

2.培育期成功立项任一高层次纵向揭榜培育项目。

其他要求

1.成果标注要求。所有论文、报告、获奖、批示等成果,须显著标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时代治水社会科学研究院揭榜挂帅课题+项目编号”,未规范标注成果不予认定,不计入结项指标。

2.学术规范要求。所有成果杜绝抄袭、伪造批示、虚报奖项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验收资格并追责。

三、验收流程与安排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攻关协议、结项指标梳理全部成果,完成经费自查,撰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揭榜挂帅”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支撑材料。无法按期完成任务的,可提交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初审后报送治水社科院,延期申请须说明原因、后续推进计划及预期成果。

新时代治水社科院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公示3天。

四、验收材料提交

(一)验收材料

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揭榜挂帅”项目结项验收申请书》一式2份,左侧装订。

2.支撑材料。论文、转载证明、立项通知书、领导批示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人才称号文件等复印件按结项指标分类装订成册1份。

3.申请延期项目提交《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揭榜挂帅”项目延期验收申请书》一式2份。

(二)报送地点

1.纸质材料请于7月7日17点前,报送至新时代治水社会科学研究院6036办公室,联系人:李文杰。

2.全部纸质材料的PDF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liwenjie@ncwu.edu.cn。


附件:

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揭榜挂帅”项目结项审批表.docx

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揭榜挂帅”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docx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时代治水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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