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水利水电大学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汇聚一支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充满生机活力和富于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加快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创造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政策环境和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保障条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18年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
一、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合作意识强,勤于学习,富有创新精神;符合学校的专业需求。
2、博士,海外留学归国或所学专业在国内属一流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硕士及博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 招聘博士相关待遇
(一)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三年。
(二)发放住房补贴10万元(税前)。
(三)工科(以学位证书为准)提供基本科研启动金10万元,其他学科提供基本科研启动金5万元。
对于入职5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的人才,追加科研启动费5万元;对于入职5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的人才,追加科研启动费10万元。
(四)入职五年内提供90平米左右的校内优惠房源一套。
(五)Times排行在前300位的海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国内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除享受(一)(二)(三)待遇外,学校提供100平米左右的校内优惠房源一套。国内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具体成果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文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一类(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SSCI/A&HCI检索3篇以上;工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一区、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理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3篇;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理工科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文科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文以检索当年的中科院JCR分区为准)
(六)特别优秀博士的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通过人事代理方式协商解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