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中国”的期盼、目标和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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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中国”的期盼、目标和实现路径

李学勤


来源《廉政学研究》2020年第一辑



一、建设“清廉中国”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梦想

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都对廉洁政治、清廉中国有着深深的梦想和期盼。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最先进清廉的政党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是作为对中国腐败政治的对立面而存在的。

从建党到建国,我们党和国家从一开始就对清廉政治有着明确的向往和要求。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第一个纲领,就确定党的政治目标是进行社会革命,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和实现共产主义,实行严格纪律、防止贪官污吏化等政治原则。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明确提出“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的政治纲领。1941年《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

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也都对清廉政治有着深深的向往和要求。1927年,毛泽东同志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无产阶级要动员起来建立“廉洁政府”的理念。1940年2月1日,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民众讨汪大会的讲演中颇为自豪地说:“陕甘宁边区是是全国最进步的地方,这里是民主的抗日根据地。这里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气,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这种纯洁的风气,直接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前进。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我们的具体纲领”之一,就是“惩办贪官污吏,实现廉洁政治”。

1989年9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籍华裔学者李政道教授时明确表示:“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也都对建设“廉洁政治”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我们有全党上下齐心协力,有人民群众鼎力支持,“必定会迎来海晏河清的那一天”。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重申和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数字中国等国家战略,还提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这不就是“清廉中国”吗?!

一些地方还专门提出有关清廉建设的目标和方向。2018年7月,浙江省委专门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努力打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清廉浙江,到2022年实现初步目标,使党内政治生态更加纯净,社会风气持续上扬。到2035年,清廉浙江建设的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浙江全面建成。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作出《关于建设清廉内蒙古的的意见》,着力建设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亲清、社会清朗的清廉内蒙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国还有不少地方和部门也陆续提出清廉建设的具体要求。这些工作为“清廉中国”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当前我们把建设“清廉中国”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国家战略,各项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在党的十八大之前,我们党提出的反腐败目标是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应当说这个要求并不算高,但要实现并不容易。现在,我们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取得巨大成就的基础上,提出“清廉中国”的政治理念和目标,就能够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为建设“清廉中国”而努力奋斗。这是因为,我们的中国梦,理所当然地包含着“廉洁梦”“清廉梦”“清廉中国梦”!

二、我国将在2035年左右实现“清廉中国”的目标

1993年,我曾在人民日报《内参》和北京市委《前线》杂志撰文预测,从19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开始,到2020年左右中国实现经济体制和社会结构的基本定型和完善为止,在这40年之间,中国的腐败将呈现“低—高—低”的抛物线趋势。这条抛物状曲线的高峰大约在2000年左右,之后将会有一个5年至10年左右的“高峰平台”,到2020年使腐败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将达到一个比较清正廉洁的状态(可参见《中国现阶段反腐败的趋势和前景》,北京市委《前线》杂志1995年第4期)。

当时的主要根据有两个,一个是我国正在大规模地进行现代化建设尤其是基本建设,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的双重转换时期,这是腐败高发的根本原因;二是当时党中央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在90年代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后再用20年左右的时间使这一体制更加定型和完善。现在看来,要在2020年左右把中国的腐败全面遏制住,当时的预计还是过于乐观了一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随着“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一体推进,估计再有15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到2035年左右,中国的腐败问题就能够遏制在可能的最低程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说过的“必定会迎来海晏河清的那一天”,应当会真正成为现实。

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的依据。

第一,从党中央反腐败力度看。随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多年大规模的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清扫,腐败增量已经得到有效遏制,毕竟胆大妄为、顶风作案的是极少数;腐败存量也逐步减少。可以说,现在处分的党员干部数已经达到了峰值,正在由高峰期逐步回落到正常状态。同时,党的建设特别是纪律建设的强化,党内和社会上的政治生态的优化,等等,也可以为反腐败形成良好的政治舆论和社会环境。

第二,从腐败产生的体制制度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日益完善和基本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日益健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实现,党内纪律和规矩的逐步完善,产生腐败的体制性制度性因素就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解决。特别是通过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健全,使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较好地解决了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中存在的许多弊端,形成对所有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这对有效治理腐败的作用也很大。

第三,从我国城镇化的水平看。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和发达程度,也是反腐败必须考量的重要物质基础。如果一个国家正处于大规模基本建设进程中,就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滋生腐败的条件和机会。我国2018年城镇化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是59.58%,还不到60%。按目前每年增长1%多一点的速度,要达到国际上城市化水平的标准,还有15年左右的时间。这和我国在2035年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也是基本一致的。如果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70-80%的国际水平,那么我国已经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国家的基本建设规模将大大减少,运行也将更加规范。

第四,再从透明国际提供的数据看。清廉指数最高的前20名都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包括丹麦、新西兰、芬兰、新加坡、瑞典、瑞士、挪威、荷兰、加拿大、日本等。这也说明,要把腐败控制在最低水平,经济发展程度是一个很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我们可以说,发达国家不一定是清廉国家,但清廉国家一定要是发达国家。我们不能把原生态社会也当成清廉,不能想像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能够保持长期的清廉。由于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日益健全和完善,那时进入世界清廉国家的条件也将会具备。

因此,我们估计,我国将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的时候,也就是2035年左右,才可能实现“清廉中国”的目标要求,真正步入世界清廉国家的行列。

三、我们已经和正在具备“清廉中国”的实现条件

当前,中国的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我们要实现“清廉中国”的目标,任务依然繁重。从国际国内的经验看,我国的反腐败要取得成功,达到清廉国家的标准和要求,还必须把“清廉中国”作为反腐败国家战略,继续在这几个方面努力工作。

一是我国最高领导人的决心和意志非常坚定。

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立党治国的重要内容。在反腐败问题上,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都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以“得罪千百人,不负13亿”的气魄,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决绝,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扫黑”“除恶”,给全党树立了榜样!党的十八大到十九大这五年间,经党中央批准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其中,十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这是前所未有的。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153.7万人,其中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县处级干部6.3万人。而十七大期间一共处分党员51.8万人。十八大期间五年处分党员数是十七大期间五年的3倍,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党的十九大以来至2018年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又有77人。从河北省副省长艾文礼第一个省部级干部投案自首开始,已经一共有5000多名党员干部投案自首。这是自我革命、刀刃向内,是刮骨疗毒、壮士断腕,是浴火重生、凤凰涅槃!这其中体现的意志和决心,都是前所未有的。这是一个国家取得反腐败胜利最重要的前提。

二是我们要有一支坚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构建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系,把分散的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的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工作力量整合起来,把反腐败资源集中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监察委员会,作为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了对所有公权力的全覆盖,提高和强化了党和国家的监督效能。现在,我们可以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对所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不存在任何监督的禁区。我们的反腐败体制是健全的,反腐败队伍是专业的,是坚强有力、能打硬仗的。

三是我们要有比较完备的反腐败法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一部党章《中国共产党章程》、两部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都进行了修订,同时制定和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100多部党内法规,系统地实现了党内的制度创新。我们还推动修改了宪法,制定了国家监察法,党内廉政法规和国家法律更加健全和完善,基本做到反腐败工作有法可依。但是,在反腐败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使法律法规打了折扣、留下了遗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这是我们还需要改进的地方。

四是要得到公民的普遍支持和参与。

清廉中国一定要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参与和认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统计局民意调查数据显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从2012年的75%,上升至2017年的93.9%。这5年持续上行的曲线,就印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党心、合民意,有着广泛和坚实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得到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拥护的。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满意度也是不可能持续上升的,有所波动甚至下降也是正常的。老百姓说,现在中央是腐败分子的克星、人民群众的福星,党和国家更加充满希望。现在人民群众网络举报、舆论监督的作用得到比较好的发挥,但具体参与的渠道还不够多,方式方法也比较少,特别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参与的程度也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要充分利用大数据高科技反腐败。

建设清廉中国,一定要得到最新科技进步成果的大力支撑。之前,一些地方纪委充分利用大数据来分析腐败的成因和提出解决的办法,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最近,沈阳市纪委和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所一起合作,打造了包含企业项目、干部廉政、资源交易、资金监管、扶贫监督、案件办理、关系分析、规则分析、人物画像等监督系统全景图,他们梳理了25亿条业务数据,将所有违反政策法规的地方标记出来,从中发现3万多个问题,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果。可以说,大数据统一管理和监督是加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法,也是今后加强对公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方向。今后如果把大数据监督的作用再发挥出来,那么清廉中国建设将会是如虎添翼。

六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国际反腐败合作。

反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如果没有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光靠一个国家肯定是不行的。党的十八大之前,一些腐败分子一旦感觉要败露就携款逃到国外,美国等西方国家还总是利用腐败问题来拿捏我们。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一举转为战略主动,占据了国际反腐败合作道义的制高点,要求美国等西方国家不要成为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现在,我国已经从近百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几千名犯罪分子,收回赃款一百亿元,百名“红通人员”超过一半已经被追回。可以说,美国和西方再也不是中国外逃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了。这就为建设“清廉中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作者李雪勤,曾供职于中央纪委、中央办公厅、中央巡视组,参加了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三次党代会报告起草和党章的修改工作,现为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客座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特聘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名誉院长、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发布时间:2020-08-20 来源: 编辑:乔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