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评价体系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服务成果
2017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在按照中央要求不断探索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新方法。如何破解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监督检查难题,推动我省以案促改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需要推出新举措。对策,乔德福、卜凡、王瑜、薛满盈等同志组成课题组进行调研,形成了《河南省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评价体系研究报告》。该智库研究成果得到时任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正晓同志批示。
成果认为:履责是前提,选案是基础,督促是关键,整改是目标;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就要重点把握“责”、“案”、“促”、“改”四个环节进行督查评价。
成果建议:要明确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评价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量化标准、分级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科学系统、简便易行,内外一体、上下结合,以评促改、边评边改等评价原则;确定4个一级指标要素、10个二级指标要素、30个三级指标要素、60个观察点的评价基本内容;采取组织评价、自我评价、干部评价、群众评价多方评价方式,按照百分制划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评价等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严肃追责问责。”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