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知识分子、全国劳动模范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5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省直高级知识分子全国劳动模范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6年7月11日、12日。

二、承检医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7号(东院病号楼1楼)

三、参检人员范围

(一)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以省工会提供名单为准);

(二)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科委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三)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四)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

(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识分子。

以上人员中,同时属于在职和退休厅级干部、离休干部、省政府参事者,因已列入干部健康体检范围,不再参加本次体检。

四、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体检须知见附件3。

希望符合条件的参检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自行进行体检(备注:开车去体检的老师,请务必于7月8日前把您的车牌号+姓名发至邮箱1185914802@qq.com,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1.7月11日体检人员名单

2.7月12日体检人员名单

3.健康体检须知

总务后勤处

校医院

2016年7月5日

上一条:关于教职工2016年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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