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科技协同创新专项实施办法(暂行)》规定,2021年立项的“郑州市科技协同创新专项”已期满。现将2023年度“科技协同创新专项”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1年立项的27个“科技协同创新专项”项目(见附件1)。
二、受理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按照目标任务,填写结项验收汇总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二)专家委员会对照目标任务对立项负责人实施考核。
(三)为督促和激励获批人高质量完成考核目标,对科技协同创新专项考核不合格的负责人自结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学校有限项的各类科技项目和人才项目(负责人若申请并退回科技协同创新专项前期下拨经费的除外)。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项目负责人将2023年科技协同创新专项结项验收汇总表纸质版和支撑材料纸质版,于2023年11月3日中午12:00之前交至科技处419办公室。
(二)请项目负责人将2023年科技协同创新专项结项验收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11月3日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kjcxz@ncwu.edu.cn。
联系人:邓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09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21年郑州市科技协同创新专项立项项目清单.pdf
附件2:
科技协同创新专项结项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