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属单位: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完成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8月28日-9月4日期间,项目负责人需登录GRANTS(https://grants.nsfc.gov.cn/pmpweb/login)系统,根据计划书填报说明(见附件1和2),填写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并提交科技处审核。为避免网络拥堵,无法成功提交,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9月4日上午12点前完成上传。
2.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9月13日16点前对计划书电子版进行审核,有问题将退回修改,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关注,及时按要求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3. 计划书经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为:基金委已审核/等待接收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打印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负责人在计划书上签字),交科研主任。
4. 财务部门公章、科研部门公章与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5. 包干制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预算制项目:项目负责人请依据《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预算制》要求填写。
6. 有合作研究单位并外转研究经费的项目,需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3)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纸质版无需提交基金委。
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写,保持联系畅通,逾期不完成计划任务书填报,基金委将取消项目资助。
纸质版申请书签字盖章页:
所有项目请补充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版申请书签字盖章页。请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参与人亲笔签名;如有合作单位,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注意公章与合作单位信息一致;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
最终报送的纸质材料及装订要求:
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申请书签字盖章页请分别装订在两份计划书纸质件后。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科研主任统一报送科技处,科研主任请于9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材料交科技处419房间。
联系人:徐云
科技处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