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豫科基【2023】3号)的要求,我校拟进行2020年以来立项的省自然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以及省联合基金中由联合资助单位作为依托单位承担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及验收程序见附件1:《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豫科基【2023】3号)。
二.结题前需要变更参与人或申请延期验收者,请于2023年4月15日之前填写附件4:《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科技处419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2022年底应结题和上年度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5月25日之前将结题验收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19室。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结题报告》以及结项相关成果证明。
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按要求提交科技报告后经审核后获得。结题验收必须提交《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联系人:徐老师 邓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09
附件:
附件1:豫科基〔2023〕3号 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2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格式).docx
附件3: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格式).docx
附件4: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格式).docx
科技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