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在科技创新开放中的推动作用,提升我省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较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与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签署有长期有效的科技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须涵盖实验室三年建设期),合作方协议签署人须为合作单位正式人员。合作团队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双方已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2、省联合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国际交往经验和外语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须为依托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与依托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聘任合同的工作人员。
3、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能满足联合研究的要求。省联合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豫开展合作研发工作。
4、依托单位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机制高效,能够承担省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能为省联合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配套,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研发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充足的资金来源,已制定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6、在本研究领域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承担有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
7、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专职科技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有副高级(含)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以上的科研人员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相关要求
拟申报联合实验室的负责人已是省国际联合实验室主任的,不得再次申报。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申报和建设。同一科研领域不得重复建设。
三、申报程序
1、线上申报。各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报申报书,并补充相关说明材料(详见附件1)上传至附件部分。
2、材料审核。各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书封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主管院长签字。
3、推荐上报。科技处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择优推荐。
4、材料报送。从申报系统中导出的《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含相关附件)等纸质材料需用A4纸正反印刷胶装成1册,报送一式6份,于2021年8月2日12:00前交至龙子湖校区行政楼南420房间。
联系人:苗老师
电 话:13937167683
附件1:
实验室相关情况补充材料.doc
科技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