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20〕157号)精神,我校启动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2021年8月25日~12月1日,各学院普遍撒网、指导申请人将基金本子写好,并进行重点培养。
2. 2021年12月1日,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和重点培养的基金本子质量,制定本学院的培育计划,确定培育人员,并将培育计划和确定培育人员的基金申报初稿报送科技处。
3. 2021年12月-2022年1月,各学院至少分两轮次组织专家,对培育项目的申请书进行诊断,提出书面修改意见
4. 2022年1月-2月,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专家指导,修改申请书。
5. 2022年3月初,根据基金委要求,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
二、联系人
闫新庆,杨啸 0371-69127209
科技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