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规程,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二级单位责任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办法》(华水政〔2024〕163号)文件要求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拟开展本年度教学单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专项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自科院系承担科研任务的各教学单位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1、基本工作量考核评分。科技处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二级单位责任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办法》(华水政〔2024〕163号)要求,对各单位基本工作量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科研基本工作量:依据各单位人员职称、学历结构、人员数量以及科研目标任务,确定本单位年度科研目标任务。
2、教学单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专项考核评分。各教学单位自评并提交考核材料,专项考核工作组根据指标体系复核并提交初步结果。专项考核结果最终以分值形式体现。最终得分为六个一级指标的分值乘以权重相加得出。
3、反馈提交汇总。经反馈无异议后,各专项考核组将评分结果提交至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任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认真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学单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专项考核方案》,按照各项要求,及时报送考核材料。
1、将教学单位各类工作量明细情况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2、教职工各类工作量一般均须计入相关教学单位,优先计入学科所在教学单位。
3、教职工责任目标考核单位按教职工现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确认,教职工单位变动之前所属单位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4、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月7日下午5点前,提交《附件1:单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专项考核指标分值表》和相应支撑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kejichutongji@126.com。
科技处、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4年1月3日
附件1:单位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专项考核指标分值表.xlsx
附件2:华水政【2024】163号责任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办法.pdf
附件3:2024学院科研目标任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