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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课程思政案例

作者:刘艳珍发布时间:2022-04-25

一、课程教学目标

(一)知识掌握: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牢固掌握国际人权公约及中国宪法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和价值;掌握中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及关系;掌握宪法学基本理论。

(二)宪法思维训练: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牢固树立如下宪法思维,如“宪法至上”思维、“人权”思维、“主权在民”思维、“法治”思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思维、“权力受制约监督”思维等。

二、思政育人目标

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制度及宪法规范的学习,使学生增强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法治自信,强化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认识,从法律层面认同国家、认同法治,认同宪法,从而自觉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捍卫宪法权威。

三、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设计

案例一:讲述宪法的指导思想,引导学生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一)教学内容:近代以来,为拯救民族危亡,许多仁人志士尝试过各种思想武器,但都不能解决中国的问题。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与解放的科学理论和思想体系,作为无产阶段及其政党的科学世界观和根本方法论,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

对应育人目标:强化马克思列宁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根本的方法论;坚定学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信仰。

(二)教学内容: 1954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明确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邓小平曾说过: “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伟大精神动力。”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大会上强调: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背离或放弃马克思主义,我们党就会失去灵魂、迷失方向。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对应育人目标:使学生进一步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这一根本问题上,必须坚定不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从而牢固树立铁一样的坚定信仰。

(三)教学内容:毛泽东同志带领我们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革命,使中国人民 “站起来”; 从邓小平开始,通过改革开放,使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推进了 “富起来”的伟大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启了使中国人民 “强起来”的伟大征程, 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总结: 思想兴,则国家兴;思想强,则国家强;思想乱,则国家乱;思想亡,则国家亡。思想对人很重要,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更重要。思想决定方向,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讲述我们党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执政,面对着十分复杂的国内外环境,肩负着繁重的执政使命,如果缺乏理论思维的有力支撑,是难以战胜各种风险和困难的,也是难以不断前进的。

对应育人目标:感悟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价值,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稳思想,稳人心,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保持正确的政治判断力和政治定力。

(四)教学内容:讲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提出背景、内容及宪法意义。背景: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为什么说是新时代?划分依据是什么?讲述社会主要矛盾及其变化是社会发展阶段划分的重要依据。原来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现在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讲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讲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入宪意义。

对应育人目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身就是课程思政的内容。通过对背景、内容及入宪意义的讲述,加深学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


案例二:讲述宪法总纲中的社会主义制度,培养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一)教学内容: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引用经典:毛泽东强调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同志就满怀信心地说:“一切事实都证明: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人民能够发挥其无穷无尽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任何敌人所不能战胜的。”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党和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这个制度还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坏,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这是资本主义所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对应育人目标:使学生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历史必然性,使学增强政治认同、坚定社会主义制度自信。

(二) 教学内容: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一套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决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就是提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这些制度发挥着“四梁八柱”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的依据和遵循。 根本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覆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一切方面和所有领域。基本制度,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重要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包括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交等领域的主体性制度。这些重要制度上接国家治理之顶层,下连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之基层。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 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对应育人目标:通过宪法及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我国国家制度的认同。

(三)教学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对制度成就和优势的研究宣传做得不够。一说到发展成就,就举经济社会发展的例子。一些人缺乏对我国制度的认识和自信,言必称西方,觉得在制度建设上,中国是落后于西方的。这种观点要不得。实际上,许多外国领导人、专家学者都纷纷肯定“中国之治”,希望借鉴中国成功的经验。我们70年取得的成就是方方面面的,其中当然包括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就。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国家制度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就是对多年制度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就是要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定制度自信,这本身也是我们党高度自信的体现。这13个显著优势包括:1.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2.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4.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5.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显著优势;6.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显著优势;7.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的显著优势;8.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9.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善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使社会始终充满生机活力的显著优势;10.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的显著优势;11.坚持党指挥枪,确保人民军队绝对忠诚于党和人民,有力保障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显著优势;12.坚持“一国两制”,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显著优势;13.坚持独立自主和对外开放相统一,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作出贡献的显著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与国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国家制度的竞争。中国发展呈现出“风景这边独好”的局面,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这是我们坚定“四个自信”的一个基本依据。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

对应育人目标: 社会主义的13个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引导学生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任何时候都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既要坚持好、巩固好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又要完善好、发展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案例三:讲述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 ,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问题,认识效忠祖国是基本政治伦理

(一)“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是指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前提下,允许特定地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特别行政区”是指国家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设立并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宪法和基本法规定对特别行政区采取的特殊管理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1)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香港、澳门、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实行一国两制的底线是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2)实行一国两制:“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是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3)实行高度自治。(4)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5)实行当地人治理:中央不派出官员参与港澳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即“港人治港”。前提必须是以爱国者为主体,对国家效忠是从政者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爱国是对治港、治澳者的基本政治要求。

育人目标:给学生明确指出,放眼世界,无论在哪个国家,效忠自己的祖国都是公职人员以及竞选公职的人必须遵守的基本政治伦理。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坚持“爱国者治港”,天经地义。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明确效忠祖国是基本政治伦理。

(二)教学内容:2021年3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指出,“《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宪法》和《澳门基本法》共同构成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国家只有一个单一主权,中央对全国范围内的一切领土都有管治权力。地方行政区的权力并非本身固有的,而是中央授予的,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是指中央基于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对特别行政区恢复行使主权后对其进行管辖和治理的权力。同时结合《香港基本法》讲述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权限划分。中央与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下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中央的授权,来源于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依照授权的一般原理,授权者有权也有责任监督被授权者,被授权者只能在授权范围按照授权目的行使权力。在任何情况下,特区都不能以高度自治的名义对抗中央在特区行使的权力。

育人目标: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问题,理解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正确关系,理解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及香港的高度自治权的关系。

(三)讲述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制度的背景及立法过程。1.制定背景:《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授权香港特区自行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本条既体现了国家对香港特区的信任,也明确了香港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和立法义务。 但对香港恢复主权20多年来,由于反中乱港势力和外部敌对势力阻挠、干扰,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特别行政区强化执法力量。”“绝不容忍任何挑战一国两制底线的行为,绝不容忍任何分裂国家的行为。” 2.立法步骤: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主权范畴,为中央事权,具有充分的宪法和基本法依据。全国人大采取“决定+立法”的方式,分两步予以推进:第一步:全国人大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律;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区在当地公布实施。3.机构设置。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事务,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并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和问责。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简称“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与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协调机制,监督、指导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育人目标:引导学生关注现实问题,了解世情国情民情,增强忧患意识,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思政实施成效及学生反馈

本项目自立项申请开始,深入挖掘6个课程思政案例并已经贯穿课程PPT、课堂教学、作业考试等环节,并通过第二课堂演讲、辩论、征文、普法宣传等活动,效果明显。

学生对中国法治充满自信,对法学专业充满自信。近两年未有学生主动提出转专业的现象。与几年前相比较,每年总有少量学生主动要求转专业。

(二)学生对教学满意度较高。经过师生交流、生生交流及反馈情况,学生对教学满意度较高。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数据,最近一学期(2020-2021年上学期)学生评教分数为97.67分。

(三)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通数据显示,学生配套阅读和网上专题讨论数量增加。以2019级为例,学习通课程打开次数为48503次,学生人数为90人,平均每学期人均使用学习通超过500次。

此外,从参加教育部、省级宪法比赛看,授课学生宪法比赛成绩明显高于兄弟院校。近年来有7名同学有机会参加省宪法比赛。其中1名同学获得省宪法知识竞赛特等奖,并获得国家宪法知识竞赛一等奖;2名同学获得省宪法知识竞赛一等奖;3名同学获得省级宪法演讲比赛特等奖;1名同学获三等奖(演讲题目、知识竞赛题目有量宪法思政内容)。2020年本人受邀为河南代表队参加国家宪法比赛提供团队辅导,辅导内容包括大量宪法思政要素。最终河南代表队在全国34个代表队获第3名,颁发团队一等奖,本人亦获得教育部一等优秀指导教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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