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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体系下民商法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商法课程思政案例

作者:李如雪发布时间:2022-03-28


《商法》课程思政案例


一、课程教学目标

本课程是面向法学本科专业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商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教学中旨在培养学生理解和掌握商事法律基本理论、提高知识素养,同时注重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训练,培养学生分析商事案例、解决商事纠纷的能力。

二、思政育人目标

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干渠道,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核心。在商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中,充分考虑本校学生的知识结构、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从诚信品质、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社会责任等方面,将商法学理论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使学生最终成为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三、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设计

案例一:商法的价值目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

商法主要价值和功能:保护商事主体的营业自由,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同时,注重保护交易的安全。这些和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一致的,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观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营业自由原则是保护商事主体有合法的开展经营活动的自由,只有能够自由的从事商事活动,才能大众创业的实现;开展商事活动必然要追求经济效益,但追求效益最大化,这是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必然之路,才能实现国家的富强;但商事主体追求效益要依法开展商事活动,诚信经营、平等有偿的进行交易,同时要保护交易相对人及其他相关者的安全。这些价值观念在我国的核心价值观中都有体现,如富强、自由、平等、法治、诚信、友善等。商法的价值目标追求和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相一致的,我们每个同学都要践行这些价值理念,作为人生的指导。通过将商事制度的价值理念与我国核心价值观的结合,使学生对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解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案例二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我国不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体现,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在向学生介绍商事登记制度的内容时,不仅使学生掌握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还向学生介绍我国近年来改革商事登记制度的挙措,使学生对我国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设立门槛、简化企业设立登记程序的一系列措施有所了解,如公司改实缴制为认缴制,建立商事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打造企业诚信制度、放宽对住所的要求等,学生通过这些信息,改变了以前的认知,也了解到我国这些政策的实施极大的调动了投资者积极性,也便利了商事主体的创设和经营活动的实施,目前我国的各类商事主体数量达到1.2亿多个,大量的企业的存在与发展不仅解决了就业问题,也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有利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人均年收入达1.25万美元,这些都离不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离不开国家对商事活动的重视和政策的支持,通过这些信息,同学们深受鼓舞,对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道路更加有信心。

案例三 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勤勉义务与法律工作者道德职业操守相结合

公司活动开展有赖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公司的管理对层公司负有信义务,在我国公司法具体体现为忠实、勤勉义务,他们在工作中应本着为公司谋求最佳利益来行事,不得为损害公司的行为,在公司事务处理中应谨慎、勤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这些是董事、监事、高管人民的义务,也是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也应具备基本的诚信品质、遵守职业道德、强化责任意识,在未来从事相应职业时,要本着敬业精神,积极履行职责、遵守法律规定,做德才兼备的人。

四、课程思政实施成效及学生反馈

在授课中结合课程特点和教学实际,将课堂教学与思政教育相融合,积极挖掘、探索本课程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注重突出法学专业特色和育人实效,注重体现课程内容的思想性、前沿性和时代性,注重课程思政教学模式创新,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商事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法自身不断创新,适应和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商法法律的制度与完善对我们国家和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作用,通过将商法理论与思政教育相融合,学生达到了对相关专业的政治认同和价值认同,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家国情怀,提升了学生学好专业、报效祖国的志向热情和职业精神,增强了立德树人和人才培养成效,受到学生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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