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大问题,并且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树立党章威严,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党章是党内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具有最高权威的党内法规。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这两项法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把党章权威立起来。
新华社发表评论员文章称,管党治党的丰富实践启示我们,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严明、执纪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制衡力,才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反之,一些党员干部党员出问题,一些地方政治生态之所以变坏,往往都是从不守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认真落实和严格执行这两项法规,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就能把党章意识树起来、把党章权威立起来。
中央党校中国干部学习网“学习中国”手机客户端撰文指出,党章威严,不可触犯,每个党员对党章都要有敬畏之心。但遗憾的是,有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章学习不够、理解不全、敬畏不足甚至没有敬畏,所以党内才会出现一些人民不满意的问题。因此,只有通过学习党章、遵循党章、敬畏党章来保持党性,树立起党章在每个党员心中的威严,才能提高全体党员贯彻执行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立德立规并重,把“高线”“底线”清晰具体化
舆论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新修订的《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这套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一招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一式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全党一体遵守的纪律和道德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
人民日报手机客户端刊文解读认为,旧《准则》针对廉洁从政行为分八个方面规定了52个不准,新《准则》则旨在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不再是“不准”做什么。这一道德“高线”也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一个实事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而修订后的《条例》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会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
党建网发文分析称,《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为六大纪律,并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定“底线”,目的是用更加明确的制度要求惩戒违纪者。
修订与时俱进,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有力体现
党内法规是从严治党的“戒尺”,只有与时俱进,不断为其增添新内涵,完善相应法规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证。《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工作,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汲取了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对党内法规的建设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在修订后的《条例》中,剔除了此前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这正是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精神的体现。
中央纪委特约监察员、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旧《条例》不少条款与《刑法》重复,如失职渎职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等刑事色彩浓厚,使用率不高,有些条文几乎闲置。而新《条例》采用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这一新的处分种类分类方式,开列负面清单,有效解决了上述跟《刑法》重合的问题。
网民“点赞”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
两大党内法规修订通过引发了广大网民的热烈讨论,经定量统计分析发现网民观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76%的网民认为,此次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是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再次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愈扎愈紧;68%的网民表示,领导干部应主动遵守党规党纪,带头维护党规党纪,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55%的网民建议,应加大全党上下学习宣传力度,学习新法规、认识新法规、运用新法规,保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党内各项法规贯彻执行到位;许多网民称赞新法规纪法分开、泾渭分明,更能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一项科学反腐的重大举措;网民称《条例》的修改十分具体化,开列的负面清单震慑力十足,但关键是要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此外,有网民将新法规看作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可以说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人民网舆情监测室 徐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