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确保廉洁过节,根据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条例》,筑牢底线意识。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意识。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深刻领会《条例》的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教育党员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十九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结合正在进行的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和以案促改工作,巩固和拓展“四风”问题治理成果,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廉洁教育,正风肃纪,防止“四风”反弹和变异。
二、严格纪律规定,杜绝“节日腐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条例的贯彻执行,要让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要紧盯节日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廉洁教育和监督工作,把好“廉洁关”,谨防“节日病”。要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方式,及时提醒,及时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远离纪律红线,培养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意识。要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检验巡视整改成效的具体体现抓紧抓好。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带头抵制不良风气。重申以下纪律:严禁违反规定借慰问教师职工等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各种形式的庆祝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校纪委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执纪问责,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凡我校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予以通报。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