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一楼报告厅及二、三楼部分房间二次装修项目已核准批复,建设资金为自筹,且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一楼报告厅及二、三楼部分房间二次装修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校区院内。
2.3 工程规模:(1)南楼一楼报告厅:面积约321㎡,设计包括墙、地、顶、主席台、背景墙、LED屏、音响等内容,估算投资额830000元。
(2) 南楼二、三楼部分房间:会议室、工会之家等面积合计604.5㎡,设计包括环保地胶、背景墙、LED屏、墙裙、音响、主席台等内容,估算投资额600000元。
2.4 设计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完成最终方案设计;最终设计方案确定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并设计完成类似规模(项目投资不小于100万元或项目规模不小于1000㎡)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1个(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9年 4 月 9 日至2019年 4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北门东侧F2商业楼四楼基建处办公室412房间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函及法人身份证④满足公告要求的设计业绩(以上资料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19年 4 月19 日09时30分,地点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北门东侧F2商业楼四楼基建处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36号
联 系 人: 常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 0371-69310058
邮 编: 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