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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处突发和重大事件处置办法

发布日期:2024-03-14

为了积极应对我处可能发生的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和重大事件,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解决问题,切实降低损失,确保工作正常秩序,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基建处突发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基建处处长,副组长为全体处级领导,成员为全体科级干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突发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时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

一切由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突发和重大事件,包括:安全和火灾事件,地震、台风和强降雨、雪、冰雹灾害,施工期间发生的设施、设备故障等。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重在建设

全体职工应根据各级相关规定和按办法,结合工作职责和重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各项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做到制度健全、组织严密、物资充足、保障有力。

各科室要反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预案,按期进行演练和实训,定期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积极排查安全隐患。一旦遇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立及时启动并严格按办法和预案执行。

(二)逐级报告,严格问责

全处实行重大事项逐级报告制度。全体职工如发现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向处领导汇报,处领导根据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向学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基建处实行突发和重大事件报告问责制,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该报不报,缓报或隐瞒事实真相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及责任人责任。

(三)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事件发生前,相关责任人要及早发现苗头,及时控制局面,尽量把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扩大蔓延。

一旦出现突发和重大事件,应遵循“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责任人应立即逐级汇报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组织解决。

事先有预案的,应按照相关预案,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事先没有预案者,应根据事件发生的状态及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施救措施。

同时,尽量保护事件现场,以便分析判断事件发生原因。各相关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要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准确。

(四)服从指挥,协同联动

各科室应在处领导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组织各科室的力量,完成好有关任务;即使不在各科室属地管理范围,也要在学校和基建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同联动,全力进行处置。

四、处置程序

(一)自然灾害事件处置

1、发生地震、台风和强降雨、雪、冰雹等破坏性自然灾害时,立即组织抗灾自救工作,对容易引发火灾、爆炸、泄露等危险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衍生灾害发生。

2、自然灾害发生时,本着“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立即组织人员以就近、方便为原则,组织有序、快速疏散。组织人力、物力,尽可能保护所属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责区域内的财产安全。

3、与学校相关部门和气象、地震等部门保持联系,把握灾害发展趋势,灾后组织后续清理重建工作。

(二)火灾事件处置

1、接到火灾信息后,领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察看火情,疏散人群,组织自救。

2、应迅速组织人员,选择适当的灭火工具进行灭火,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视情及时拨打“119”。

3、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应及时通知校医院。

4、会同消防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验,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件原因;及时将事件原因及处理进度上报学校,做出相应的事件处理;如人为造成火灾,坚决对肇事者进行责任追究,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三)安全事件或在建工程设施设备故障或事故处置

1、接到在建工程的水、电、气、暖等其他设施、设备故障或事故讯息后,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和能源、电力等单位取得联系。

2、与施工单位和学校相关部门一起,参与并组织现场抢修或抢救工作。

3、现场医疗救护工作应及时通知校医院。

4、根据现场情况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件原因,做出相应的事件处理。如因相关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责任事故,应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时限要求

(一)以下情况,应立即向基建处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1、安全生产隐患可以预见但无法及时排除的;

2、地震、台风和强降雨、雪、冰雹等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于基建处工作场所的;

3、失火事件突发事件于基建工作场所的;

4、在建工程的水、电、气、暖等其他设施、设备突发故障或事故,停用或短时期无法修复的;

5、发生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员伤亡的;

6、大型机械、车辆故障突发于基建工作场所或在建工程中,影响到基建处正常工作的;

7、事件处理过程中,遇到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导致无法继续的;

8、遇到突发和重大事件,没有预案的。

(二)如发生重特大事件,须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向基建处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重特大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重特大事件的时间、原因、简要情况、性质的初步判断、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等。

(三)以上情况,基建处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视情况,决定是否向学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

六、注意事项

1、稳定职工和施工单位人员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擅自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事件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免报道失实。

4、各科室在做好突发和重大事件处置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在相关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