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华水政【2022】138号),基建项目预算金额在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建处自行采购,基建处结合基建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货比三家、质优价廉”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招标采购流程:
(一)组建采购小组。由处领导签字推荐采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办人、监督人。监督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二)市场论证调研,编制采购方案。在充分调研和论证基础上,采购小组编制采购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采购需求、市场调研论证情况、预算金额、资金来源、采购方式、信息发布、采购控制价等,工程类项目需审计处出具预算报告。采购方案需处领导签字。
(三)向主管校领导上报采购方案,获批后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申报审批。
(四)采购小组编制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五)综合科负责在校园网基建处主页上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时间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采购小组负责对报名单位(不少于三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必要时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七)组织现场勘察及答疑澄清(如需)。
(八)组建由处领导班子成员或校相关技术人员组成三人或五人评标小组。
(九)投标单位提交响应文件,在监督人的监督下评标小组通过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判,以质优价廉的原则确定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商,并出具评标报告。
(十)材料管理科负责封存并保管采购货物样品。
(十一)基建处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后,综合科负责在校园网基建处主页上公告确定的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商,公告时间为1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小组负责受理质疑和投诉。
(十三)公示期内无异议,造价管理科负责与中标的承包商或服务商(工程项目或服务项目)签订履行合同;材料管理科负责与中标的供应商(货物项目)签订履行合同。
(十四)造价管理科负责整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开评标记录、评标报告、合同等资料,交计划管理科立卷和归档。
二、1万元(含1万元)至5万元(不含5万元)的项目采购流程:
参照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招标采购流程,不再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申报审批。
三、1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经基建处采购小组询价后,报基建处处长审批。
四、造价管理科负责准备招投标资料。
五、工程管理科负责工程施工管理与验收。